logo · 人才网

名企会员入驻 认证会员入驻 发布信息
首页 找工作 找人才 兼职零工 政府专栏 资讯 HR工具箱 职场俱乐部 会员服务
您当前的位置:分类信息首页 >> 招聘求职首页 >>政府专栏 >> 政府专栏详情

崇寿镇公开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

日期:2022-04-29 来源:慈溪人才网 分享

崇寿镇公开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

 

根据工作需要,经研究,崇寿镇决定公开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指标

综合执法辅助岗位(一)2名,综合执法辅助岗位(二)1名,行政管理辅助岗位2名。

二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
(一)思想政治素质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具有吃苦耐劳、乐于奉献、勇于创新的精神。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行为。

(二)身体健康,无生理缺陷。

(三)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,详见下表:

招聘岗位

招聘指标

性别

年龄

户籍

学历及专业

综合执法辅助岗位(一)

2

不限

35周岁及以下(1986年4月27日以后出生)

具有崇寿镇及周边乡镇(坎墩、新浦、庵东)户籍的社会人员(限2022年1月1日前迁入)

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一线工作,需参加体能测试,适合男性。

综合执法辅助岗位(二)

1

不限

40周岁及以下(1981年4月27日以后出生)

具有崇寿镇及周边乡镇(坎墩、新浦、庵东)户籍的社会人员(限2022年1月1日前迁入)

面向退伍军人,高中及以上学历;一线工作,需参加体能测试,适合男性。

行政管理辅助岗位

2

不限

35周岁及以下(1986年4月27日以后出生)

具有崇寿镇及周边乡镇(坎墩、新浦、庵东)户籍的社会人员(限2022年1月1日前迁入)

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,要求具有村(社)相关工作经历满一年。

(四)不得报考的情形

1、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
2、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
3、曾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
4、曾因吸毒、卖淫嫖娼、赌博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;

5、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;

6、曾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
7、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;

8、曾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、辞退或者解聘的;

9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;

10、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
11、有精神病家族史的;

12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
三、招聘办法和程序

(一)报名

1、报名时间:2022年5月5日-5月7日(上午8:30-11:00;下午2:00-4:30)。

2、报名地点:崇寿镇人民政府310办公室(崇兴街51号)。

3、报名所需资料: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证书(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)等,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,退伍军人另请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报名登记表1份(见附件),由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填写、张贴完整。

(二)资格审查

由镇党建办组织人事线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者领取准考证,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,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。

(三)笔试

笔试由镇统一集中组织开展,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60分,不足60分者淘汰。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。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。

(四)体能测试(限综合执法辅助岗位)

综合执法辅助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:4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对象。末位并列的,均参加测试,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。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(依据《宁波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(试行)》,体能测试不达标者淘汰。

(五)面试

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︰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(综合执法辅助岗位需体能测试达标)。末位并列的,全部入围,不足比例者按实际人数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、分析能力、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。满分为100分,不足60分者淘汰。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的,视作放弃面试。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,不再递补。

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%、面试成绩60%计算。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;若面试成绩仍并列,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。

(六)体检、考察

根据招聘指标,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。体检、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。因放弃体检或体检、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,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。需要复检的,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
(七)公示

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,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。公示无异议的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
(八)聘用

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,其中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聘用,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。具体岗位分配根据单位实际需要统筹安排,不服从者不予聘用。聘用后的工资待遇和有关考核、管理,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本公告由崇寿镇党建办负责解释。

联系电话:0574-63296637。

附件:报名登记表


 

 

崇寿镇人民政府

2022年4月27日


相关阅读

电话: 010-61744288 传真:010-61744288 邮箱:union#ccoo.cn
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宏福大厦1007室 邮编: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京ICP证B2-20190844号   京ICP备09021873号-1   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1455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110114718441号  营业执照

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05号